工厂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一、科学、合理、统一规划标准厂房,严格按照规划发展。标准厂房的发展应以规划来源为依据,并将生产的火灾风险水平作为不同标准厂房区域规划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配套相关公共消防设施,分类施工,分类施工,确定生产火灾风险等级,防止施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消除误解,防止“先天”火灾隐患的形成。规划是一个硬指标,是一个经过各领域专家论证的方案。在现实中,开发区在地理位置、交通、消防潜力、配套公共设施等方面必然存在差异。既要防止投资者无计划或“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况,又要防止因招商引资或出租而牺牲计划的情况,引导投资者树立服从安全的整体生产意识,并考虑更多的长远利益和安全成本,消除消防安全的内在隐患。
三、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园区整体防火能力。园区管理单位应当防止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活动进入不符合设计的标准厂房区域。设计单位不得接受超出规范的设计要求。人员密集型生产企业应优先进行安全疏散设计。标准厂房的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的规定,并选择耐火极限和生产性质,钢结构对相应的建筑材料进行必要的防火喷涂或混凝土保护。
四、在使用中,对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防止习惯性违章造成的隐患。企业在使用标准厂房时,有时会因生产、治理等原因,修建一些临时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或者在二次技术改造中,原有厂房的空间不能满足建筑物变更的需要。园区管理单位应加强行动中的安全管理,建筑物的变更必须经过安全评估和防火审查,使变更后的标准厂房的性质与火灾风险设计相适应。此外,对生活设施未使用的厂区,要杜绝生产、仓储、住宿等多功能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