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系统调试应满足以下条件:消防安装系统调试应在施工结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预留设计所需水量;系统供电正常;湿喷器管网系统满水,干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风压满足设计要求,阀门无泄漏;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2) 消防安装系统调试包括:水源调试、消防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装置调试、联动试验。
(3) 消防设施采用专用测试仪器或其他方式,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安装系统竣工验收:
(1) 消防安装系统竣工验收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施工、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 消防安装系统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经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竣工图;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系统试压、冲洗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系统联动试验记录;系统主要材料、设备、部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系统维护管理细则、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3) 消防安装系统供水水源验收、系统流量及压力试验、消防泵房及消防泵验收、消防泵接合器数量及位置、接合器充水试验、系统最不利压力及流量,管网验收、报警阀组验收、喷头验收、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等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消防安装控制阀、滤网及相关仪表均在管道试压吹扫后安装。吹扫过程中,水流不应通过所有设备。冲洗后的管道应及时封堵,防止污物进入。
消防设施埋地钢管、铸铁管除锈后,刷冷底两道,热沥青两道,玻璃纤维布两道,总厚度不小于3mm;外露钢管刷防锈底漆两道,银粉两道,外涂混合面漆(各种面漆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防腐后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防腐层损坏。
消防安装管道的保温应在水压试验和防腐合格后进行。屋面给水管道保温采用30mm厚岩棉管壳,外包玻璃纤维布,刷调和漆两道。膨胀节应留在绝缘管道的支撑处,并用石棉绳或玻璃棉填充。(空调给回水管道保温见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消防安装施工准备: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督。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前应提供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3)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图纸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交底。
(4) 准备施工机具、检测仪器仪表,质量、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布线施工
消防安装要求: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确认导体的类型和电压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3) 管道或线槽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和地面工程完成后进行。穿线前,应清除管道或线槽内的积水和杂物。
(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得穿在同一管道或同一槽孔内。
(5) 导管或线槽中不得有接头或扭结。导线接头应焊接在接线盒内或与端子连接。
(6) 在多尘或潮湿场所敷设的管道,其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
(7) 当管道超过下列长度时,接线盒应安装在便于接线的地方:无弯曲时,管子长度大于45m;有一弯曲时,管子长度大于30m;有2弯曲时,管子长度大于20 m;有3弯曲时,每根管子长度大于12m。
(8) 管子放入箱体内时,箱的外侧应套上锁紧螺母,内侧应有保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箱体内外侧均装有锁紧螺母。
(9) 在吊顶内敷设各种管道、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夹具吊装或固定支架。
(11) 线槽吊装吊杆直径不小于6mm。
(12) 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穿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适当的余量。
(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敷设完毕后,用500V兆欧表测量各回路的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